诉讼费计算器
算案件受理费、保全费与执行费。
功能特性
按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财产案件分段累进计算案件受理费,不跳档不近似。
财产保全费分段计算且封顶 5000 元,申请执行费按执行金额分段单独列出。
调解结案、申请撤诉与适用简易程序自动减半交纳受理费,并注明减半原因。
标的金额只在浏览器本地参与计算,不会上传任何案件信息。
使用步骤
按件收费的案件(如离婚、人格权)与财产案件的分段口径不同,先选对类型。
财产案件填诉讼请求金额;离婚案件另填财产分割总额,侵权案件另填损害赔偿金额。
有保全或申请执行的,填对应财产数额,两部分费用会一并算出。
逐档列出每段的费率与金额,得到受理费、保全费、执行费与合计。
适用场景
常见问题
案件受理费怎么分段计算?
按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 481 号):财产案件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 50 元;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 2.5%;10 万至 20 万元的部分按 2%;20 万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 1.5%;50 万至 100 万元的部分按 1%;100 万至 200 万元的部分按 0.9%,此后逐段递减至 0.5%。各段分别计算后加总,100 万元标的的受理费为 13800 元。
财产保全费怎么收?
按保全财产数额分段:财产数额不超过 1000 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 30 元;超过 1000 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 1%;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按 0.5%。当事人应缴纳的财产保全费最高不超过 5000 元,以 100 万元标的为例,分段计算为 30 + 990 + 4500 = 5520 元,超过上限后按 5000 元交纳。
申请执行费由谁承担?
申请执行费按执行金额分段计算: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 50 元,超过 1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 1.5%,50 万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 1%,500 万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 0.5%,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按 0.1%。以 100 万元为例,分段计算为 50 + 7350 + 5000 = 12400 元。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,执行完毕后由被执行人负担。
什么情况下诉讼费减半?
以调解方式结案、当事人申请撤诉,以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,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减半只针对受理费,财产保全费与申请执行费不减半;多项减半情形同时命中时也只按一次减半计算。